首先需要明確,企業所得稅2.5%,適用於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執行時間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以內,由實際稅負5%降至2.5%。
擴展資料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支持企業創新有關舉措,會議決定:
1.今年1月1日起,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當於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
實施這項政策,預計可在去年減稅超過3600億元基礎上,今年再為企業新增減稅800億元。這壹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結構性減稅中力度最大的壹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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