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征用位於村北(村東、村南、村西、村北)的土地,面積約1.2293公頃(約18.4395畝)。根據城市規劃,擬建開發用途為特殊用地。
槁城區人民政府發布9個征地公告,* * *將征收14.9379公頃(約224.0685畝),其中1村8.052公頃(約120.78畝)用於住宅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