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要相對簡單,考核主要內容,如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適應擬錄用崗位所需的條件和意圖、錄用時是否需要回避崗位等。
(1)考生組織、參加非組織或做錯事;
(二)泄露家庭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是否接受審查尚未結案;
(5)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以罰款(200元);
(6)是否受過勞動教養或較少管教;
(七)是否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沒收非財產的刑事處罰;
(8)最近三年1被確定為稱職(合格)或兩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九)近3年內受到黨(團)紀嚴重警告或政紀(校)處分的;
(10)最近五年無行政機關撤銷;
(11)是否符合XXX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及招考公告的要求;
(12)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的特殊要求;
(13)直系血親是否嚴重影響旁系血親被判死刑或服刑;
(14)直系血親是否嚴重影響旁系血親的內外事務,顛覆我國政權。
(15)加入公務員隊伍是否合適的問題。
壹般來說政審主要考察父母兄弟服刑完畢,對他們影響不大。我想我應該能通過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