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延伸信息《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五條申請成品油批發和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商務部決定是否授予成品油批發和倉儲經營許可。
第六條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決定是否授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