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放《發票領購簿》.
3、納稅人到主管地稅所辦稅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壹式二份.需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需報送的資料經辦人的身份證明、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