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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問題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的。

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

如果之前沒有做過稅務核查,沒有進行過申報,可以申請簡易程序,相對罰款會輕壹些。但如果實際涉及到繳稅,就會產生罰款和滯納金。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滯納金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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