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壹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並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二、分析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提高起征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本國歷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樣有利於平衡不同所得稅負,能更好發揮個人所得稅收入分配調節作用。
三、個人匯算清繳不補稅會怎樣?
1、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追繳並罰款;
3、征繳滯納金;
4、納入個人征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