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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主要寫什麽?

標準的求職簡歷主要由四個基本內容組成:

1、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狀況和聯系方式等。

2、教育背景:按時間順序列出初中至最高學歷的學校、專業和主要課程。所參加的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3、工作經歷:按時間順序列出參加工作至今所有的就業記錄,包括公司/單位名稱、職務、就任及離任時間,應該突出所任每個職位的職責、工作性質等,此為 求職 簡歷的精髓部分。

4、其他:個人特長及愛好、其他技能、專業團體、著述和證明人等。

擴展資料:

使用類型

壹、時間型簡歷:它強調的是求職者的工作經歷,大多數應屆畢業生都沒有參加過工作,更談不上工作經歷了,所以,這種類型的簡歷不適合畢業生使用。

二、功能型簡歷:它強調的是求職者的能力和特長,不註重工作經歷,因此對畢業生來說是比較理想的簡歷類型。

三、專業型簡歷:它強調的是求職者的專業、技術技能,也比較適用於畢業生,尤其是申請那些對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要求比較高的職位,這種簡歷最為合適。

四、業績型簡歷:它強調的是求職者在以前的工作中取得過什麽成就、業績,對於沒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來說,這種類型不適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個人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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