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2%繳納;
4.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蓋章;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遞增繳納);
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不同,XX元/平方米);
6.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根據起征點界限的對象不同,起征點分為起征點價格和起征點稅額。如果把應稅對象的價值額作為計稅的起征點,稱為起價額;如果以應納稅額作為征稅的起點,則稱為起始稅額。根據閾值大小的不同,閾值可以分為範圍閾值和限額閾值。
如果只規定征稅對象價值的壹定範圍作為開始征稅的起點,則稱為範圍起征點;如果對征稅對象的價值規定壹個特定的數額作為開始征稅的起點,則稱為定額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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