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即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的健康保險。去年8月,中國保監會印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今年1月1日起,稅優型健康保險在31個城市開展試點。
根據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通知,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企事業單位統壹組織並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
除中國人壽外,截至目前還有人保健康、陽光人壽、泰康養老、平安人壽、新華人壽等多家本土保險機構相繼有個人稅優型健康險產品和費率獲批,部分已開始銷售保單。
按照上述《暫行辦法》,已問世的稅優型健康保險產品均為萬能型。以中國人壽推出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A款為例,可提供住院醫療費用補償、住院前後門診治療費用補償、特定門診治療費用補償、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補償,以及個人賬戶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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