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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 如何理解任職和受雇?

稅收上對“任職”和“受雇”沒有解釋,在工資薪金稅前扣除方面納稅人除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執行外,還應遵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即: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壹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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