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傳沒有通過,可以直接在計費系統中刪除,重新發布。
如果上傳已經審核通過,生成了信息表號,需要帶上相應的藍字發票,打印出信息表,拿到稅務局協調稅務局刪除信息表信息。
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填寫錯誤且未使用過,可以向國家稅務局申請作廢信息表。
根據《全國稅務機關征管規範》中關於憑證管理的規範要求,納稅人需要持稅務登記證和已開具的全部信息表,填寫作廢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表。
擴展數據:
買方
1.如果買方已認證的增值稅發票因退貨或開票錯誤需要開具負發票,買方應申請開具負發票。
2.無法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的,由購買方填寫《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填寫具體原因及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書》。買方不會轉出進項稅。
3.買方購買的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抵扣範圍,且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買方填寫申請表,在申請表上用藍色填寫具體原因及相應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通知書。買方不會轉出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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