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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沒超過6萬需要匯算清繳嗎

個稅不超過6萬元是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

個稅不超過6萬元是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如果說的是綜合收入的話,那麽不超過12萬元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了;如果是綜合收入減去扣除項後,那麽以6萬元為準,不超過6萬元的,就不用辦理了。

個人所得稅什麽情況需要去匯算清繳

1。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後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壹項或者多項所得,且四項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後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

3。在壹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的稅額低於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的。

4。需要申請退稅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壹)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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