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處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44號。
根據稅法規定,2019決算計算只計算和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款或應退稅款,不涉及以前年度或以後年度、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照規定選擇不納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等所得。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