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審核過後,原件需退還給納稅人)。
2、納稅人誤征誤交稅款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的復印件壹份。
3、退(抵)稅款申請表或《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四份。
4、納稅人在退稅申請中,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5、納稅人的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復印件壹份。
6、納稅人的員工聘用合同復印件壹份。
7、納稅人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8、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稅人提交的材料和其中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