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法律規定,自然人應向政府上繳的收入的壹部分,壹般由持有納稅人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法定義務在支付納稅人收入的同時,從所持有納稅人收入中扣繳其應納稅款,並代為匯總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由支付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依法直接扣收稅款並代為繳納,其目的在於對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
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