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發現繳費金額或其他信息有誤,想申請作廢的,如果已經辦理了抵扣手續,當期不予退還,待下次納稅時再抵扣當期稅款。並且納稅人不能在電子報稅系統中報廢,只有用戶可以先提交申請單,加蓋相應公章,再去辦稅大廳進行業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