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記者/吳詩航 通訊員/嶽瑞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也就是說,納稅人要在這個月底前,對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納稅人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時確認,此前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3年。
廣東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負責人介紹,2022年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增加到7項,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關乎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廣大納稅人需在本月底前登陸個人所得稅APP,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如發現某些信息填報錯誤或失效,請及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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