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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通過本單位向地震災區捐款,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嗎?標準是什麽?

個人通過本單位向地震災區捐款,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嗎?——不壹定。這要看妳單位是直接捐助還是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來捐助的,還要看捐贈的目的和接受捐贈的群體。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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