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三、有關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稅費的扣除次序調整為:
(壹)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四)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