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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地有什麽區別嗎?城市

個稅匯算地區別具體如下:

1、有任職受雇單位的情況:對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以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為“”匯繳地”;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為“匯繳地”。2、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情況:對於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文件規定,納稅人需要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與2019年度匯算相比,2020年度匯算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新增了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為受理申報機關,這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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