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的目的是查漏補缺,匯總收支,按年結算,在年內預繳稅款的基礎上多退少補。
匯算清繳申報的辦理方式:可以自行申報,也可以委托所在單位或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申報退稅。同時,妳必須提供準確的個人銀行卡信息。最終申報完成並確認退稅後,退稅款將直接退還至您的個人銀行卡。如果個人提供的納稅申報信息有誤,需要在最終匯算清繳前修改個人信息。
匯算清繳渠道:推薦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辦稅大廳。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征收的壹種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