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合同寫著個稅乙方自理,意思是由妳自己去申報繳稅,與他們無關。但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也就是說合同寫個稅乙方自理是在逃避扣繳義務人的義務。稅務局可以以應扣未繳盡心處罰。
題主為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屬於勞務報酬範圍,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上圖文件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
應按照收入扣點減除費用乘以預扣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