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與照顧嬰幼兒和3歲以下兒童有關的費用,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由雙方扣除扣除標準的50%。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具體的扣除方法。
三。3周歲以下嬰幼兒護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等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4.3歲以下嬰幼兒護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6月5438+10月1起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