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飲食業主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壹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