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族企業,擁有家族財產。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且利潤也屬於個人的,個人對債務承擔責任;家庭投資同壹財產,或者收入的主要部分為家庭成員消費的,債務以家庭財產清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其收入歸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債務由夫妻雙方清償。家庭* * *全體成員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的,其債務以家庭* * *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