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1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上述政策涉及的具體征管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進行陳述,並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