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自行開具發票,即攜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章和發票專用章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申請領取發票即可;
2、如果是代開發票,可以攜帶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對方開具的《付款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等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發票。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