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五)招聘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的,限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按時畢業並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22年應屆北京生源畢業生及2020、2021年離校未就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報名。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4日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
社會人員是指除上述應屆畢業生(及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之外,截至開始報名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在外地且符合隨軍進京條件的隨軍軍屬,須持有在京服役配偶壹方軍級及以上部隊幹部部門出具證明的,可參加此次公開招聘。
(六)招聘單位所規定的相應條件。具體包括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以上是2022北京海澱區事業單位報名條件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