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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領取營業執照後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嗎?

個體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應當依照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和本辦法辦理稅務登記。

壹、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申請人委托的有關證明。

2.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二。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表》(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

2.在本市經營的人員須提交從業人員證明(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退休和其他失業人員的相關證明)。

3.營業場所證明。

4.家庭企業成員之間關系的證明。

5.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相關專項證明。

三、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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