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解除非正常(稅務登記證件失效)戶認定登記表》。
2、
主管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進行處理後,即納稅人到稅務局申報補繳欠稅及滯納金,並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可恢復納稅人正常戶身份。
國稅局辦理依據:
· 全國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 國務院《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實施細則》
·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7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