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所交的所得稅定義為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企業所得稅,稅率根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範圍的不同而不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個體戶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分為5級,具體為:
1、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0元的稅率是5%,速算扣除數為0;
2、超過15000元但不超過30000元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為750;
3、超過30000元但不超過60000元的稅率是20%。速算扣除數為3750;
4、超過60000元但不超過100000元的稅率是30%,速算扣除數為9750;
5、超過100000元的稅率是35%,速算扣除數為14750。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