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能為自己開具證明,因為個體工商戶加蓋公章開具收入證明壹般是無效的。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可以去稅務局開。稅務局按照確認的收入征稅,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是有效的。去稅務局開具收入證明時,要準備好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近半年的稅務發票。稅務機關出具稅收收入證明。
二、分析細節
收入證明是人們在日常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中需要的壹種經濟收入證明。壹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的時候。,妳將被要求出具有關當事人的經濟收入證明。這個收入壹般是稅後的。收入證明壹般包括月收入、稅後工資、獎金、津貼、住房公積金、股份分紅和其他收入。
三、個體戶的納稅標準是什麽?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如下:
1,銷售貨物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還有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核定征收的稅務機關壹般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即按照地域、地點、面積、設備核定壹個月的應納稅額。開票金額少於定額的,按照定額納稅;發票金額超過定額的,應當照章納稅。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