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的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個體戶進行稅務註銷的流程具體如下: 1、納稅人如實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報審批表》,簽名並蓋章後,及時交送主管國稅機關; 2、國稅機關審核後,符合相關條件的,相應的工作人員會到納稅人經營地點進行註銷檢查; 3、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清繳所有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而稅務機關將會進行收繳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購領簿等稅務。
法律客觀:《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四條
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