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的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個體戶進行稅務註銷的流程具體如下: 1、納稅人如實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報審批表》,簽名並蓋章後,及時交送主管國稅機關; 2、國稅機關審核後,符合相關條件的,相應的工作人員會到納稅人經營地點進行註銷檢查; 3、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清繳所有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而稅務機關將會進行收繳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購領簿等稅務。
法律客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