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納稅標準:
1,銷售的貨物繳納3%的增值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累進稅率。
3.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根據應納稅額減征30%。
4.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勞務報酬壹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加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