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戶必須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並在同壹場所停留超過180日的,應當在經營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到地稅分局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地稅登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