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誰負責征收耕地占用稅?

誰負責征收耕地占用稅?

法律解析: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采用固定稅率的標準取決於人均耕地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業耕地。

征稅範圍包括種植農作物的耕地(用於種植農作物的耕地)、魚塘、園地、菜地及其他農業用地,如為種植農作物或從事水產養殖而開發的人工種植的草地、灘塗等。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耕地建房和從事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實行地區差別稅率。全國按人均耕地數量劃分為四類地區,按占用耕地的不同用途確定不同的稅種。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極少的地區,可按規定適當提高稅額,但最高不得高於50%。具體適用稅額由各地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自行確定。對獲準占用耕地兩年以上未使用的單位和個人,征收二倍以下的稅款。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機關或財政征收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修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占用耕地修建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第三條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壹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

  • 上一篇:教師資格證面試難嗎?通過幾率多大,如果壹次面試不成功還能再申請面試嗎?
  • 下一篇:企業所得稅遞延,那麽還預提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