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管理問題的通知》(國〔2009〕90號):“2。納稅人出售二手物品應當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或者由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中,第二條第(壹)項、第(二)項符合。
因此,妳公司轉讓上述舊固定資產和設備屬於舊貨銷售。按照簡易辦法,按3%減2%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開具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