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程款發票有什麽規定:
開工程款發票的規定有:納稅人應當到建築項目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發票申請表,提供身份證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建築工程合同等;稅務機關采取“先繳稅、後開發票”的辦法,普遍采用壹窗式服務,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稅務機關當場辦結。
綜上所述,稅票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證明,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收取稅款時使用的專用憑證。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