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由稅務機關代收,計提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 目前工會經費這是由稅務機關代收。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公司計算繳納工會經費的40%上交上級工會單位,60%由基層工會單位使用,因此公司繳納上級工會經費的比例是工資總額的0.8%。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壹)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