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如某公司工會委員會)取得的普通法增值稅票證,不需要納稅人識別號。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農村流動攤販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件及復印件。因此,工會組織如果有納稅義務,就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如果只是企業內部的工會組織,沒有應稅行為,就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