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妳說的那幾點,只有第壹點重要〈公司名稱〉,可能他們給妳套上這壹點:〈就是冒用公司名義進行經營〉,公司法規定:冒用公司名義從事經營的,將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限期改正。
3 建議盡量配合,找找關系,會有緩和的余地,但是罰款要繳是少不了的,最多就是罰款數目的問題。弄僵了對妳不利,他們罰款的金額可大可小,運用法律也看不出漏洞。
4 如果妳對處罰有異議,可到他的上級機關申請聽證會,他們也會給妳滿意的解答;或者直接到地方法院提起申訴,建議這壹點最好不要用。慎之。所以站在妳的觀點,個人認為妳請律師是浪費錢,沒用,也沒必要和他們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