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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積金和市公積金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省公積金與市公積金的區別;

1,買家不同:省公積金壹般是鐵路單位和國家機關買的,由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壹般企業買的是市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

2.可用地點不同:省公積金可以全省使用。只要在省內買房,即使存款地和購買地不同也可以使用;市公積金只能在市內使用,不能在異地買房。

3.還款方式不同:主要指組合貸款。如果是省公積金加商貸,可以先還商貸,再還公積金貸款;如果是市公積金+商業貸款,貸款的償還需要同時進行,不存在壹方先付,另壹方後付的情況,壽命會更長。

4.貸款額度比例不同:市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70%,省公積金占50%。顯然,市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比例高於省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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