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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間有異議怎麽處理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以下步驟解決:1.公示期內以書面向公示部門提出;2.需要實名提出異議,不能匿名。寫出具體的,真實的情況;3.公示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壹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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