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規範商品房項目銷售及中介代理行為的通知》,要求:1。承擔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應首先通過“廈門網上房地產”進行申報,並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示收取傭金的收費標準。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與中介機構合理協商確定傭金水平,避免傭金過高,增加銷售成本。3.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費用,也不得以發放貴賓卡、存貸款優惠等方式變相收費。
商品房代理銷售業務備案及傭金公示流程通知如下:
壹是要求各壹手代理機構和二手經銷機構於2020年8月25日前按上述程序公示傭金收費標準。
1.登錄廈門在線房地產網站-點擊“機構年報”/
2.進入機構管理,點擊“收費標準錄入”。
3.點擊“添加”
4.輸入收費標準
二、承接商品房代理銷售業務的壹手機構和經銷門店應及時對代理銷售人員進行審核,具體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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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入項目銷售人員評審。
3.待審核機構銷售人員審核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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