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增值稅壹般納稅申報辦法。
壹、所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均應按照本辦法進行納稅申報。
二、納稅人必須實行電子信息采集進行納稅申報。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必須在成功復印納稅申報表後進行納稅申報。
三、納稅申報材料
納稅申報表的分類
1.正常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申報。每月10前,企業納稅人可攜帶增值稅、消費稅申報表到稅務局辦理,也可網上辦理。
2.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報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包括稽核系統、開票系統、報稅系統和認證系統。
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只需要到稅務機關前臺比對納稅申報表和銷項即可,不用帶申報資料。同時,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已在網上完成並通過網上稅務系統打印的紙質申報資料。紙質申報表的左上角,有壹個“稅務在線”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