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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的話公司可以註銷嗎?

法律解析:失信被執行人的公司不能註銷,只能在法院判決執行時註銷。失信被執行人的其他行為將受到限制,限制高消費和出境將是對失信被執行人的約束。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或者停業後,上級主管部門或者開辦單位無償收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遺贈財產清償債務或者遺贈財產不足清償的,可以裁定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開辦單位在收受的財產範圍內承擔責任, 並向執行法院申請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直接執行股東財產。 限制以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及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裝修高檔住宅;租用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營運車輛;旅遊,度假;孩子們上高收費的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所有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三條。法人被宣告破產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法人註銷登記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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