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年檢是否及時確認主體經營資格的存在。如果需要註銷,需要在註銷工商關系之前,出具稅務機關辦理的納稅完畢通知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稅務註銷手續)。
3.目前,工商、稅務機關已對非正常消失的企業實施了再次凍結法人資格的處罰,不存在拒不接受營業場所變更或重新申請的情況。
4.簡單來說,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營業執照上的法人在尚未辦理完所有稅務和工商手續的情況下,將無法再次辦理新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5.認定為後壹種情形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抗稅或者騙稅的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引用第5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