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法人及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公司年檢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公司進行年度檢查,以確認公司持續經營資格的法律制度。
根據公司年檢辦法第五條,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年檢起止時間。登記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公司上壹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公司應於05年3月15日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
擴展數據:
公司年檢不合格的相關規定:
《公司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登記機關不予通過年度檢驗:
1.公司實收資本未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2.公司實收資本雖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但與註冊資本相差甚遠;
3.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年檢不合格的公司進行處罰。
百度百科-公司年檢